| 2008高考方案一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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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w 文章来源:转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3-16 8:26:56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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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高考方案一览:
统考科目
语文数学外语
学业水平测试
科目为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技术(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)七门。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门,必修测试科目五门。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、物理中选择一门,在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。艺术类、体育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为艺术或体育专业;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,可选择七门必修测试科目。
测试等级
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,分成4个等级,用A、B、C、D表示。必修测试科目等级:100分~90分为A级,89分~75分为B级,74分~60分为C级,59分及其以下为D级。参加两次测试的,取较高等级计算成绩。
选修测试科目等级:各科满分120分。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等级。前5%(含5%)为A+,A级为前6%-20%(含20%)的考生,20%-30%(含30%)为B+,B级为前20%至前50%(含50%)的考生,C级为前50%至前90%(含90%)的考生,D级为90%以后的考生。
综合素质评价
包括普通品质、公民素养、学习能力、交流与合作、运动与健康、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。
加分
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,有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测试合格的考生,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。
录取分数线
高校录取时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统考成绩(不含附加题分)划定省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志愿
必修测试科目各科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(技术科目测试合格)方可填报普通类志愿,填报艺术、体育类志愿必修测试科目D级(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)不超过三门。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:必修测试科目均达到C级(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视为C级)及其以上,选修测试科目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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